活動訊息
(1) 本所將於113年12月7日,舉行所友回娘家活動。歡迎所友們報名參加。
所友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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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紀要
113學年度
(1)活動日期:113年12月07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第14屆所友回娘家
112學年度
(1)活動日期:112年12月09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第13屆所友回娘家
111學年度
(1)活動日期:111年12月03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第12屆所友回娘家
110學年度
(1)活動日期:110年12月4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第11屆所友回娘家
109學年度
(1)活動日期:109年12月05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第10屆所友回娘家
99學年度
(1)活動日期:99年12月04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第三屆所友回娘家暨第三屆會員大會
(2)活動日期:100年5月28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2011『我的過去,你的未來』升學就業座談會
100學年度
(1)活動日期:100年12月10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第四屆所友回娘家暨第四屆會員大會
(2)活動日期:101年5月26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2012『我的過去,你的未來』職涯座談會
101學年度
(1)活動日期:101年12月15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第五屆所友回娘家暨第五屆會員大會
(2)活動日期:102年5月25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2013『我的過去,你的未來』職涯座談會
102學年度
(1)活動日期:102年12月07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第六屆所友回娘家暨第六屆會員大會
103學年度
(1)活動日期:103年12月06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第七屆所友回娘家
(2)活動日期:104年4月20日(週一)中午
活動名稱:畢業學長姐論文經驗分享會
(3)活動日期:104年5月20日(週三)中午
活動名稱:2015『我的過去,你的未來』職涯座談會 ,本次活動邀請了台灣有福全人關懷協會&唐青古物商創辦人 唐青學姐、遠東愛買電子商務部行銷經理 程子龍學長、悍創運動行銷副總經理 張樹人學長擔任講師,學長姐豐富的經驗分享,對於學弟妹們的職涯規劃有很大的幫助。
104學年度
(1)活動日期:104年12月05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第八屆所友回娘家
105學年度
活動日期:106年3月15日(週三)中午
活動名稱:『從職場到重返學校:碩專班學生工作歷程與重返學校的經驗分享』
與談人:鄭承傑(英泰廣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沙燕琪(公視新聞部/製作人)
陳慧雯(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務室/專員)
106學年度
活動日期:107年4月25日(週三)中午
活動名稱:『從職場到重返學校:碩專班學生工作歷程與重返學校的經驗分享』
與談人:蕭夢君(青馬基金會/秘書長)
王興嫱(客家電視台新聞部/手語主播)
107學年度
活動日期:108年4月17日(週三)中午
活動名稱:『從職場到重返學校:碩專班學生工作歷程與重返學校的經驗分享』
與談人:陳璇玲(佐拉行銷創意有限公司/總監)
劉駿為(國防大學陸軍指揮參謀學院/教官)
108學年度
(1)活動日期:108年12月07日(週六)中午
活動名稱:第九屆所友回娘家
第五屆會長、副會長
會長:王元賢學長
副會長:汪子錫學長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研究所所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以聯繫會員情感,促進彼此合作及發展,協助推展學術性相關活動為宗旨。
第三條 本會會址設於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研究所。
第四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定期召開會員大會及辦理其他聯誼性活動,增進會員之情誼。
二、建立會員相關資料,提供互動平台,並強化團結合作精神,相互提攜。
三、協助所務發展,視財務狀況得提供所上清寒學生助學金。
四、協助推展學術性相關活動。
五、出版會員通訊及架設校友網站。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本會會員資格為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研究所畢業、肄業、進修之校友。
第六條 本會會員享有之權利:
一、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年會及各項活動。
二、具有發言權、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三、享有本會發行之會員刊物。
第七條 本會會員應履行之義務:
一、遵守本會組織章程及履行本會決議。
二、擔任本會所指派之職務。
三、繳納會費。
第八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下設置委員會,由委員五至七人組成,其中會長、副會長、監事委員等為當然會員,委員會有缺額時依次遞補,以補足原任任期為限。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委員會處理本會一切事務。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九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下設置委員會,由委員十一人組成,其中會長、副會長、監事委員等五人為當然委員,另由大會選出委員六人,候補委員三人,委員會有缺額時依次遞補,以補足原任任期為限。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委員會處理本會一切事務。
第十條 本會置會長一人,由大會推選,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其職權如下:
一、 定期召開會員大會及委員會並擔任主席。
二、 執行會員大會及委員會之各項決議。
三、 對外代表本會。
為使本會之會務順利推展,會長得自會員中聘任執行秘書及組長若干人,協助執行工作。
第十一條 本會置副會長一人,由大會推選,其職權主要襄助及代理會長處理會務。
第十二條 本會置監事委員三人,由大會推選,其職權如下:
一、 監事委員會工作之執行。
二、 審核年度之預算及決算。
三、 其他應監察之事項。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通過及修訂本會組織章程。
二、選舉與罷免委員。
三、通過會務、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及決算。
四、決定本會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四條 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一、 議決會員大會之召開事宜。
二、 執行組織章程及會員大會決議之事項。
三、 擬訂本會會務及年度工作計畫。
四、 編列本會預算及決算。
五、 處理特殊或偶發事件。
第十五條 委員會委員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委員為義務職。
第四章 會議
第十六條 本會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第十七條 委員會應每半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十八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會員入會費:繳交新台幣五百元整,即為本會會員。
二、年費:每年繳交新台幣五百元整。
三、捐款收入。
四、會費孳息。
五、其他收入。
第十九條 本會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十條 本會每年編列預(決)算報告,於每年終了之前(後)二個月內完成,經委員會審核,提會員大會通過。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會組織章程如有未盡事宜,需由會員十人(含)以上之連署提出修正意見,經委員會審議後,提交會員大會決議。
第二十二條 本會組織章程需由會員大會表決,經出席會員二分之一以上人員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章程經本會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並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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